当前热点-古代穷人娶不到老婆怎么办?用一暗黑招数延续香火,且传承千年
来源:Boss爆史    时间:2023-02-04 09:55:45

中国有句古话叫“不孝有三无后为大”,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,更是重视子嗣的传承。但不仅是在当今社会,在古代同样有娶不起媳妇的男人。那这些人如何延续香火呢?有一暗黑招数传承了千年之久,那就是“典妻制”。

典妻制度的由来

“典妻制”在中国历史上来源已久,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记载:“嫁妻卖子,法不能禁,义不能止。”尽管当时的典妻制还不太成熟,但妻子已经可以像“商品”一样进行买卖,为后世的典妻制度做了铺垫。它与娼妓制度一样,都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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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多人的想象中,“典妻”这种不光彩的行为,应该都是私下里进行。丈夫安排妻子,悄悄住进贫穷男人的家里就算了。但事实上,典妻就像正式嫁娶一样,也有一套完整的仪式,需要经过媒证、订约、下聘、迎娶等环节。

在典妻的过程中,双方都需要订立契约,典租价则需要根据女方的年龄大小、典租时间的长短来定。通常情况下,典租的时间为3-5年。当然,承租人也可以对要典的女人提出自己的条件:比如要具备生育能力(这点非常重要)、出典期间不能回到原夫家与丈夫同居、也不能回家照顾自己的其他子女。这些都可以写到契约中,而契约书上除了有承典双方的姓名外,还有“冰人”作为中间人。

典妻现象遍及全国各地,名称却各有不同。比如辽宁这种现象叫“搭伙”,甘肃这种现象叫“僦妻”,南方地区则以浙江最盛。当然,也有贫穷人家不讲这一套,男主人甚至怂恿妻子与他人私通,以换取钱财,这种现象被称为“贴夫”。

据《琢县志》记述,当地风俗中就有一种“卖妻”的恶风。“男子家贫,便嫁卖妻子以自活,女家概不干涉。且卖至某姓,女家与某姓依然以亲戚相往来。其不讲礼教之过,有如此者”。

典妻为何屡禁不止

对于这一现象,元朝官府曾极力打压,甚至将其写入刑法,但却屡禁不止。明朝建立后,朱元璋也深为痛恨这一陋习,承袭元制,规定:“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者,杖八十,典雇女者杖六十,知而典娶者,各与同罪。”

清军入关后,大量劫掠他人妻女,导致民间买卖妻女之风兴盛。尽管清朝也曾颁布律令,但典妻之风却愈演愈烈。封建社会,农民生活极度贫困,娶不起老婆的大有人在。为了延续香火,不得不向他人典妻。更有甚者,兄弟几人或朋友几人去租一个女子。古代礼教森严,对女子贞洁也十分看重。但在传宗接代面前,也只能选择让步。这也与古代女子地位低下有关,妻子的作用在于“上承先祖,下继万世”,如果男人不能自活,典妻也就顺理成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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