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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款179万竟花96万购豪车!湖南高院发布一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典型案例
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6日讯(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实习生 颜可盈)有人欠款百万却花钱买豪车,有人拒不支付每月700元的老人赡养费,有人在腾退房屋内堆放易爆物品对抗执行……
近日,湖南高院发布5个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典型案例,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欠钱不还,借用他人名义购买豪车
熊某某、戴某某、戴某与贺某锋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宁乡市法院判决,贺某锋等应向熊某某、戴某某、戴某偿还借款本金179万元及相应利息。执行中,截至2022年5月,贺某锋仅向三名申请执行人偿付了案款约40万元。
2022年5月,宁乡市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调查发现:2021年3月6日,贺某锋以其兄贺某某的名义花费96万元购置了一台奔驰轿车;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、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贺某锋银行账号后,贺某锋利用贺某某的身份证购买手机卡,长期借用贺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往来,2020年至2022年间,贺某锋借用的两个账户内交易收支达上千万元。但在此期间,贺某锋未向三位债权人偿还案涉债务。
宁乡市法院遂将本案的犯罪线索移送宁乡市公安局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2022年9月,犯罪嫌疑人贺某锋经传唤到案,在强大的威慑力下,其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确认的支付义务。2023年2月23日,宁乡市法院作出刑事判决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判处贺某锋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拖欠农民工工资,却将房产转移他人
杨某某等26人与杨某劳务合同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执行案,涉案标的金额高达840万余元。从2016年首个相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开始,宁乡市法院先后对杨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,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被执行人杨某也未积极申报财产情况,该系列执行案件推进困难,部分申请执行人以及债权人多次通过投诉、上访反映诉求。
法院通过拉网式财产线索排查和深度挖掘,将被执行人杨某从2014年至2021年间所有案涉财产的产权状态、权利变动情况、交易流水走向进行逐一摸排。经调查发现,2016年5月26日,被执行人杨某在宁乡市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,将其名下的1栋房屋赠与其女儿,其女儿后又将此房产转让给他人。该案申请执行人杨某某随即行使撤销权,向法院起诉杨某及其女儿,宁乡市法院一审判决确认:该房屋赠与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,危害了原告债权,判决被告杨某在房屋受让款538000元范围内赔偿原告杨某某的债权损失。
上述判决生效后,执行法官以判决确认的财产转移事实作为犯罪事实依据,将杨某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侦查。迫于刑事追责的强大威慑力,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向法院报告,其尚有1400万元债权未收回,执行法官引导杨某通过诉讼积极主张债权。杨某的债权主张获判胜诉后,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杨某的债务人处执行到位案款5773384元,并将该款依法进行分配,最终该系列执行案全部申请执行人67.7%的债权(包含判决利息)得以实现。2022年11月10日,宁乡市法院作出刑事判决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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